朝阳市卫生学校2024年度预算公开
朝阳市卫生学校部门预算公开(2024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卫生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卫生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卫生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卫生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朝阳市卫生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学校主要培养中等学历卫生技术人才,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学校占地面积64.93亩,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现有在编教职工188人。其中专任教师155人,教授级高级讲师10人,高级讲师49人,讲师84人。双师型教师59人。硕士研究生27人。现有在校生2141人,有全日制中专、“3+2”五年一贯制高职、成人教育三种办学方式,有中专、高职专科和成人专科、成人本科四个办学层次;全日制开设:护理(“3+2”高级护理、普通护理 )、医学检验技术、口腔修复工艺、医学影像技术、助产等7个专业,成人教育开设高级护理、临床医学、中药学、中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6个专业。学校同时开展职业技能登记认定等相关社会服务。
学校拥有一座9000平方米的实验大楼,内设47个医学专业实验室,其中,人体解剖标本室、病理标本室、显微镜室、临床检验实验室、生化检验实验室、模拟内科体检室、口腔工艺实验室等实验室设施完善,设备先进。护理模拟病房拥有8个模拟病房,1个ICU病房,1个CCU病房,1个护士站,达到三级甲等医院规模和标准。
学校经朝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内设组织管理机构11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卫生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卫生学校
第二部分 朝阳市卫生学校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朝阳市卫生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卫生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朝阳市卫生学校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市卫生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朝阳市卫生学校2024年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1.1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57.9万元,本年收入合计3079.08万元。上年预算收入合计3384.56万元,较上年减少305.48万元。
朝阳市卫生学校2024年预算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399.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2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079.08万元。上年支出合计3196.46,较上年减少117.38万元。
二、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朝阳市卫生学校2024年预算支出为3079.08元。其中:基本支出3067.08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等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朝阳市卫生学校无采购计划。
四、关于朝阳市卫生学校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朝阳市卫生学校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国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上年预算三公经费0万元。
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朝阳市卫生学校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1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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